制革廢水指制革生產在準備和鞣制階段,即在濕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制革廠廢水排放量大、pH值高、色度高、污染物種類繁多、成分復雜。主要污染物有重金屬鉻、可溶性蛋白質、皮屑、懸浮物、丹寧、木質素、無機鹽、油類、表面活性劑、染料以及樹脂等。
一、制革廢水的產生
制革生產可分為濕操作和干操作兩部分。濕操作包括準備工段和鞣制工段;干操作也就是整飾工段。制革廢水主要來自濕操作準備工段和鞣制工段。根據制革工藝可以分為五股廢水。
(1)浸水(回軟)脫脂及其洗水 特點:呈堿性,油脂含量高,含有易產生泡沫的洗劑;
(2)脫毛脫灰及洗水 特點:廢水呈堿性,硫化鈉、石灰、蛋白質含量高;
(3)浸酸、鉻鞣及洗水 特點:廢液呈酸性,含有鉻;
(4)染色加脂及洗水 特點:廢水呈酸性,含染料,色度高;
(5)其他污水 沖洗、飽和滴漏、輕度污染水。
二、制革廢水的特點
制革廢水的主要特點如下:
(1)制革廢水是高濃度有機廢水,廢水中COD、BOD濃度很高。
(2)制革廢水的毒性來自高濃度硫化物和三價鉻,脫毛使用硫化鈉,鞣制使用鉻鹽,廢鉻液中鉻和硫化物的含量每升可達數千毫克,制革廢水的臭味主要由蛋白質分解和添加的硫化鈉造成。
(3)制革廢水中的SS高達3000mg/L以上。
(4)制革廢水的色度主要是染料和鞣劑造成,廢水的色度在600~3000倍。
(5)制革廢水總體顯堿性,主要來自脫毛等工序使用的石灰、燒堿、硫酸鈉,pH值常在9~10。
(6)制革廢水的氯化物和硫酸鹽濃度為2000~3000 mg/L,主要來自原皮保存、浸酸、鞣制工序。
三、制革廢水的危害
由于制革廢水中有機物含量及硫、鉻含量高,污泥量大,廢水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皮革廢水色度較大,如不經處理而直接排放,將給地面水帶上不正常顏色,影響水質。
(2)皮革廢水總體上偏堿性,不加處理會影響地面水pH值和農作物生長。
(3)懸浮物含量高,不加處理而直接排放,這些固體懸浮物可能會堵塞機泵、排水管道及排水溝。此外,大量的有機物及油脂也會使地面水耗氧量增高,造成水體污染,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存。
(4)含硫廢液在遇到酸時易產生H2S氣體,含硫污泥在厭氧情況下也會釋放出H2S氣體,對水體和人的危害性極大。
(5)氯化物含量高會對人體產生危害,硫酸鹽含量超過100 mg/L時會使水味變苦,飲用后易產生腹瀉。
(6)皮革廢水中的鉻離子主要以Cr3+形態存在,雖然比Cr6+對人體的直接危害小,但它能在環境或動、植物體內產生積蓄,會對人體健康產生長遠影響。
四、執行標準
皮革行業廢水執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6-2013)。
自2016年1月1日起,現有企業執行表2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2014年3月1日起,新建企業執行表2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注1:制革企業和毛皮加工企業的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的間接排放限值與各自的直接排放限值相同。具體聯系污水寶或參見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術文檔。
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在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或環境容量較小、生態環境脆弱,容易發生嚴重環境污染問題而需要采取特別保護措施的地區,應嚴格控制企業的污染物排放行為,排水到上述地區的企業執行表3規定的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執行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圍、時間,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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