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整治使得大江大河的水環境有了根本性改變,但中小河道問題依然十分嚴峻
■當前全市水污染防治:依法嚴管缺失,各方合力不夠,執法力度不夠
■到2017年底前,建成區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到2019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到
2020年,基本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地表水體,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
中共上海市委日前舉行常委會,原則通過《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市委書記韓正主持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水污染問題成因復雜,既有現實和客觀因素,也是治污能力水平、產業結構調整、農田禽畜牧場治理情況的綜合反映,整治成果非常容易反復。必須清醒地看到,通過多年滾動實施環保三年行動計劃,本市基本形成了標本兼治、監管并舉的水污染防治體系,綜合整治使得大江大河的水環境有了根本性改變,但中小河道問題依然十分嚴峻。當前,全市水污染防治總體思路比較清晰,但依法嚴管缺失;對于水污染防治有系統研究和頂層設計,但在具體項目措施的落實上,各方協調管理合力不夠,執法力度不夠。
會議強調,水污染防治既要高度重視、更要形成合力,各項工作不在于口號,而在于實干。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結合上海實際,根據綠色發展理念和水環境保護各階段的特點,進一步加強統籌,齊心協力持續推進,共同努力抓好水污染防治。要以《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公布為契機,以更大決心、更大力度、更高標準、更嚴措施抓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力求實效;堅持嚴格標準,全力支持環保部門從嚴執法;堅持條塊結合、分級負責。與此同時,要認真學習借鑒兄弟省區市的成功經驗。通過全市各方面共同努力,讓更多市民感受到水環境質量改善的成果,治水的成效,比較終要讓廣大人民群眾來評判。
據悉,《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明確,到2017年底前,基本實現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污水處理廠達到一級A標準,建成區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到2019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到2020年,基本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地表水體,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實施方案》共安排治理措施270余項,重點包括保障飲用水源安全、加快污水廠網建設、整治農業和農村污染、嚴控工業污染、深化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強水生態系統保護等六個方面。保障措施包括強化組織落實、實施綜合管控、嚴格執法監管、強化公眾監督、加強科技支撐、創新投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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