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處理設備在治理過程中還應避免將水污染防治與工業企業達標排放等同起來。中國是一個農村人口占到70%的農業大國,且農業現代化程度較低。美國著名的化學家和環保主義者蕾切爾•卡遜在上個世紀60年代所關注的農業污染問題在今天的中國仍然具有極為現實的指導意義。當我們對于我國大多數流域污染情況尋根求源的時候都會發現干流和支流沿岸的農藥化肥及其它農業廢棄物肆意地向水體拋棄是構成水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往往正是這些不經任何處理就排向江河湖海的大量農業污染物在很大程度上須對水體的毒化問題負責。
然而在河水處理設備的實際操作中,我們幾乎看不見有關治理農業面源污染的舉措,更沒有像“零點行動”那樣富有廣泛社會影響力的治污行為發生。當然并不否定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與農業污染控制本身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對于“15小”企業的治理一定范圍內斷絕了農業污染物的來源,然而從現實的角度來看,這還遠遠不夠;也并不否認農業的面源污染較之工業企業通常情況下的點源污染而言,控制的難度大得多,甚至近乎不可操作,然而不能因為該問題解決起來有極大困難而視其不存在。
自古以來,人類就是在水的滋養下生存和繁衍,今后也將同樣依賴于水資源而繼續存在和發展。無論社會如何進步,時代如何發展,我們都不可以水環境的惡化為代價換取一時的經濟發展,因為那將造成人類無法承受的惡果,并比較終導致一切人類文明化為烏有。如果說過去的水環境問題是由于人類的無知導致的,那么今天,我們已經逐漸清醒地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如果說已經造成的水污染及水生態環境的破壞是我們疏于管理的結果,那么今天,河水處理設備已經在水環境治理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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